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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 年專項債 “單列并提高用于項目建設額度” 的具體安排是什么?
“單列并提高用于項目建設額度”是2026年專項債管理的核心要求,旨在確保更多資金能直接形成實物工作量。
具體安排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: 核心舉措:用途單列,專款專用
2026年新增專項債額度(4.4萬億元)在預算中將被明確劃分為不同用途,并實行“分賬管理”,確保資金用途清晰、互不擠占。
建設類:專門用于交通、市政、產業園區、新基建、民生工程等能產生實際投資的項目。化債類:專門用于置換隱性債務、消化政府拖欠企業賬款,為地方財政騰出空間。
規模提升:預計增加約4000億元
在4.4萬億元總限額內,用于項目建設的專項債額度將得到提高。
預計規模:據機構測算,該額度有望增加約4000億元,達到約3.6萬億元,占總限額的比重將明顯上升。實際印證:2026年1-2月,新增專項債中投向基建項目的比例已高達81.6%,較去年同期提高超20個百分點,體現了政策導向。
配套改革:確保資金“用在刀刃上”
為確保建設資金的有效使用,2026年還配套了以下關鍵改革措施:
投向“負面清單”管理
明確禁止將專項債用于樓堂館所、形象工程、一般競爭性產業等項目,從源頭上保證資金投向有效益、有現金流的實體項目。
擴大資本金使用范圍
將信息技術、數字經濟、低空經濟、算力設施、高速公路智能化改造、衛生健康、養老托育、省級產業園區基礎設施等領域納入“正面清單”。同時,允許用作項目資本金的專項債規模上限,由各省項目債規模的25%提高至30%,以撬動更多社會投資。
額度分配與績效管理
額度分配將向項目儲備足、投資效率高、償債能力強的地方傾斜。同時,強調績效管理,對低效項目進行約束,確保資金“花得值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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